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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高雄18日電)高雄市議會今天審議通過新草衙自治條例,有助於更新及健全當地的公共設施,市府說最快6月讓售,盼佔用戶5年內完成承購。 多年來為新草地區土地處理自治條例奔走的市議員吳益政、鄭光峰樂見為新草衙案處理找到出路,希望佔用戶趕快承購,保障權益同時也有助於提升居住環境品質。他指出,自治條例可免佔用戶繳交佔用補償費,還有貸款及分期優惠,更有助於新草衙都市更新。 高雄市前鎮區草衙地區多為早期港區碼頭工人佔用,面積30公頃、約6000違建戶,由於區內建物狹窄、巷弄迂迴雜亂,毫無居住品質可言,更沒有都市計畫。市府曾採就地讓售鼓勵佔用戶承購,但只解決約1/3的問題,目前還有約4500戶佔用戶。 為了更有效解決陳年老案,市府擬訂自治條例,財政局長簡振澄說,土地售價約是市場行程價8折,對承購戶有利,而且過去承購戶買貴可以退費,還協調銀行全額低利貸款、揪團承購可合併興建並予容積獎勵。 他說,市府給佔用戶5年優惠期,請佔用戶把握優惠期間加速承購,解決陳年老案。 簡振澄受訪說時表示,努力爭取通過這項自治條例是市府展現施政魄力的決心,不過前鎮區興仁里長張秋敏受訪仍批評不夠優惠,他希望貸款年限有30年、土地定價太高、土地合併困難等,質疑市府相關法令是圖利財團。 興化里長朱蘇來蔭希望市府要深入基層舉辦說明會,讓居民了解自治條例的內容,才能順利推動。10405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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